1921年 -- 1930年

1921年
春,加入中国共产党八个发起组之一的巴黎共产主义小组,成为中国共产党创建人之一。

 

 1922年
6月,和赵世炎等组织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,负责宣传工作。

 

1923年
2月,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,成为其“旅欧之部”,任书记。11月,国民党驻欧支部成立,当选为执行部总务科主任。

 

1924年
7月,奉调回国,9月抵广州。10月,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长兼宣传部长。11月,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。

 

1925年
1月,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。2月,在中共广东区委内改任常委兼军事部长,参与领导黄埔军校校军进行第一次东征。8月8日,和邓颖超结婚。9月,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政治部主任、第一军第一师党代表、东征军总政治部总主任,少将军衔。10月,参与领导第二次东征。11月,被任为广东东江各属行政委员。

 

1926年
2月,任第一军副党代表。3月,“中山舰事件”后,和毛泽东等主张反击蒋介石,未被采纳。12月,至上海,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兼中央军委委员。

 

1927年
2月,任中共上海区委军委书记。3月,领导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,任总指挥。“四一二”事变后,主张“迅速出师,直指南京”,“政治不宜再缓和妥协”。5月,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,在五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。7月12日,任中共临时中央常委。8月1日,作为中共前敌委员会书记,领导南昌起义。

 

1928年
夏,筹备并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,在会上作组织问题报告和军事报告,当选为中央委员。在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常委。任常委秘书长兼中央组织部长。11月回到上海。此后相当一段时间内是中共中央工作的实际主持者。

 

1929年
8月,兼任中共中央军事部长。起草中央8月给红四军的指示信,口授并审定中央9月给红四军的指示信,阐明红军的任务、前途、战略、发展方向等,指出毛泽东仍应为红四军前委书记。

 

1930年
3月,离上海去莫斯科。7月,在联共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作报告。8月回上海。9月,和瞿秋白一起纠正李立三“左”倾冒险主义错误,主持召开中共六届三中全会。